国土资源部长回应“70年产权续期问题”
发布时间:2017-03-10 点击数:1480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后,列席会议的部长们将在北大厅北门通向万人大会堂的通道接受媒体短暂采访。
主持人:还有第二个问题是,大家征集上来的是,关于70年产权这房子的问题,相信这个领域,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还希望您能回应一下。
国务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好,有恒产者有恒心。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这样一个任务。
为了贯彻中央意见的精神,同时解决在法律安排做出前一些少数地方遇到的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我们住建部在去年年底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的解决办法。就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交纳相关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那么这个决定公布后,得到了社会的积极评价和普遍的赞同。普遍的欢迎。
那么对于70年到期的法律安排问题,我们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法律安排的有关建议。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权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